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楞严讲解103:这世间没有任何一种东西可以依靠,最可靠的是自己的智慧
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0-04-30 12:55 点击 372 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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楞严经 破妄识无处(七处征心)45


(在此感恩辛苦为视频编译成文字版的师兄!)


    于是世尊在退此一步以后,马上就进十步说:那么你的眼睛就会变成跟无情物一样,而失却了“能见之功”。在此,世尊所用以破斥的,是指斥对方的譬喻会因此而“令有情、无情杂乱”(分不清),亦“令能见、所见杂乱”,能所不分。以有此“杂乱之过”故,原宗不得成立。宗就是:他立什么宗呢?意思就是:立心潜藏在眼根里面为宗,这个叫做宗,“宗”就是主要的立论是什么。这一段主要的讨论是:心潜藏在眼根,那么,后边说:能见所见,混淆不清,所以,你这个宗不能成立,站不住脚!


    经文:【“是故应知:汝言‘觉了能知之心潜伏根里,如瑠璃合’,无有是处。”】  义贯:“是故应”该了“知:汝”所“言”你的能“觉了、能知之心”是“潜伏”在“根里,”犹“如”有人以“瑠璃”眼镜“合”于其眼,这个立论,“无有是处”,是不能成立的。意思就是说:心潜藏在眼根里边,是不可能的,是不对的! 诠论:至此,第三处征心,计“心潜伏根里”,破斥完毕。


    第4. 破计心以内、外对而见明、暗。对内就见暗,对外就见明。经文:【阿难白佛言:“世尊,我今又作如是思惟:是众生身,腑脏在中,窍穴居外;有藏则暗,有窍则明。我今对佛,开眼见明,名为见外;闭眼见暗,名为见内,是义云何?”】


    注释:“腑脏在中”:“腑脏”为五脏六腑。五脏为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;六腑为五脏之宫府:胃为脾府,膀胱为肾府,三焦为命府,大小肠为心府、肺腑。“中”,就是身体内。“窍穴居外”:七窍之孔穴。七窍为二眼孔、二耳孔、二鼻孔、以及口。“外”,就是身体表面。“有藏则暗”:这个“藏”跟五脏六腑的脏是一样的。意思是说:众生身中因为有腑脏充满当中,所以身体内是暗的。“有窍则明”:众生身上因为有七窍,就是七孔,在七窍之处就见到光明。叫做有窍则明。“开眼见明,名为见外”:我若把眼睛打开,而见到了光明,就称为见到了外境。开眼见明,名为见外。“闭眼见暗,名为见内”:我若把眼睛闭起来,而见到眼前一片黑暗的时候,就称为见到内身。“是义云何”:您看这个道理怎么样?可以成立吗?渐渐渐渐,就失去阿难的主体了,作不了主了,被佛逼迫得没有办法了,只好很谦虚的问佛了:您看这个道理怎么样呢?可以成立吗?跟前面那个语气差太多了!


    所以,这个故事很精彩,他不只是描写佛陀跟阿难的对话,还情绪的变化,执着慢慢变成。。。本来是主,后来就变成被佛所主导,到最后,七处征心;方便说啦!七处咸非,叫做山穷水尽,阿难讲到最后,七个地方都找不到心,再来就换佛十番显见,十个地方显出真心。   所以,七处咸非,再来就是佛显示什么是真心,十个,十段落统统在讲见性、真心的问题。底下, 义贯:“阿难白佛言:世尊,我今又作如是”之“思惟:是众生”之“身,”有六“腑”以及五“脏在”身体当“中”,亦有五官的七个“窍穴居”于“外”;以身中“有”腑“藏”充塞“则”身内变成一片黑“暗,”以身外“有”孔“窍则”现有光“明。”因此,“我今对”着“佛”,我“开眼”时能“见”到光“明”,即“名为见”到“外”境;我若“闭眼”时,便“见”一片黑“暗”,则“名为见”到“内”身,“是义云何?”可以成立吗?


    诠论:阿难在此第四计当中,表面上是“计心有开合且能内外对”,或者说“双计内外”,事实上,还是以计“心在身内”为主,或者说,是“计心在内”的“变体”,或者是讲“修正版”(“改良版”)。其潜意识之动机,恐怕仍是不甘心第一计(计心在身内)被破,所以此再想要“救”其堕负处,此其一。又,此亦表明了,众生对于“心在身内”的观念,是根深蒂固的,一切众生实不易忘情心在身内的观念,这是根深蒂固,更难以顿舍,是故阿难将其论证修改之后,再度提出。


    阿难在此如何修改其论证呢?心如果在内,为何不能见腑脏,因为“有脏则暗”;还自己解释呢,好厉害!还自己解释给佛陀听,我们还没办法这么解释,阿难会说:为什么看到暗呢?因为有脏,有五脏六腑,所以它是暗,很厉害的!又闭眼时,看到黑暗,即因为腑脏是暗的,所以其所看到的暗境,其实就是心往内看到所看到的腑脏之暗——因此,心不是不能见内身,不是佛陀前面所指斥的,不是的。只是因为内身是黑洞洞的,只不过内身是黑洞洞的——闭眼即见!(我们一闭眼,自然就向内看,于是就看到身内一片黑黝黝的!)我还特别去查字典,这个念朋友的yǒu,黝黝就是青黑色叫做黝黝,台语叫做“噜噜”,“黑噜噜”,所以,这个“内对见暗”就用来反驳、补救如来前面所说的:“不能自见内身”之谬。如是,心既能“内对见暗”,再加上“开眼向外见明”,便成就了“心既能见内也能见外”的“双见内外”之立论,如此一来,便差不多天衣无缝了吧!


    又,阿难最后加了一句“是义云何”,显得心相当虚了,变得像在辩驳,好像又是在请示佛陀。现在阿难作不了主了,讲到哪里都被佛所破,所以,只好放软一点。  又,阿难此时的语气,跟前面第一番的“纵观如来青莲华眼,亦在佛面;我今观此浮根四尘只在我面;如是,识心实居身内。”以及第二者:“我闻如来如是法音,悟知我心实居身外。”那个时候的自信和气势,都不见了。(此番论战,还相当富戏剧性的!——也就是说,字里行间可见到“主人公”阿难的性格在转变了!难怪有人说佛经的“文学性”很高——当然这是题外话了。)


    经文:【佛告阿难:“汝当闭眼见暗之时,此暗境界为与眼对?为不眼对?若与眼对,暗在眼前,何成在内?若成内者,居暗室中无日、月、灯,此室暗中皆汝焦腑?若不对者,云何成见?”】这一句师父要先提前解释,初学佛法,这一段很难理解!佛对阿难这么说:你当闭眼的时候,见暗的时候,你这个暗境,暗的境界,为与眼对就是:要不要跟眼睛配合来讲?如果要跟眼睛配合来讲,眼睛见明、见暗,都在眼前,不可以说闭眼见暗;开眼见明、见暗,统统叫做在眼睛前面,暗、明这是境,眼根是能缘,是根。所以说:你当闭上眼睛见暗的时候,这个暗的境界,要不要配合你的眼根来说明呢?为不眼对?或者是不必配合你的眼根来说明呢?要不要配对呢?因为根、境,大家所公认的,根境生识嘛,对不对?为与眼对?为不眼对呢?如果与眼对,如果跟眼睛配合来讲,暗是在你眼睛前面,为什么说闭眼见内呢?闭上眼睛,也是看到前面是黑的啊,怎么可以说是闭眼,云何成内?暗在眼前,暗是你的眼睛前面呢,不能说看到暗,就是看到你的里面。


    好!如果你讲这样也说得通,若成内者,好!暗就是内,这个立论如果是成功,若成内者,那么,好!没有光线就是内了,当一个人居住在暗室当中,没有日光、没有月光、没有灯光,也是很暗啊,那么,这个室内统统没有光线的时候,这个是不是你黑暗暗的五脏六腑呢?这样讲得通吗?暗处就是内,那么,日、月、灯光统统没有,这些统统是你的五脏六腑啰?若不对者,如果不跟眼睛配对,云何成见?怎么能说眼睛看到呢?眼睛看到,对不对?见明、见暗,一定要跟眼睛配,若不对者,如果不跟眼根配对,怎么叫做看呢?怎么叫做见到东西呢?云何成见呢?不管是见暗,或者是见明。对不对?所以,这个就是一定要跟眼睛配对。


    好!注释:“闭眼见暗之时,此暗境界为与眼对?”:“与眼对”,与眼相对,也就是“在眼前”。依唯识学,“根尘相对”而生识,根尘若不相对,则识不能生。所谓“相对”,为面对面直接接触。因此,若说眼睛看到甚么东西,那件东西一定正在眼前,称为此色尘与眼根相对,因此而能生出眼识,而了别此物。这个色尘若不在眼前与眼根相对,则不能发识、成“见”。此句之义是说:当你闭眼而见到一片黑暗的时候,这一片黑暗的境界,是与你眼根相对吗?要不要配合你的眼睛来说明呢?或者是“为不眼对?”:还是不与你的眼根正面相对?也就是不必跟眼睛配对呢?大家都知道,一定要跟眼睛配对了。好!“若与眼对,暗在眼前,云何成内?”:如果用眼根来说明,明、暗都是在眼睛前面,怎么会变成你的内部呢?“内”,就是身内,也就是你体内的腑脏。此言:如果你说此暗境界是在你的眼前,与你的眼正面相对,那么就会变成那片暗境是在你眼前,既然在你的眼前,就是在你身外,怎么会说这片暗境反而成为在你的身内呢?岂不互相抵触呢?


    “若成内者,居暗室中无日、月、灯,此室暗中皆汝焦腑”:“若成内者”,也就是一个“让步”,退一步说,姑且承认那片暗境是你所见到的自身的内脏。“焦腑”,“焦”为三焦(上焦在胃,中焦在胃与肚脐之间,下焦在肚脐底下);三焦为“命府”,命府为六府之一,所以称之为“焦腑”。在此,焦腑也只代表内脏之义。此言,退一步说,如果你闭眼所见的暗境是你的内身的话,那么,如果你在一间暗室里面,其中没有日光、月光、或者是灯光,在此暗室之中,(不管你睁眼还是闭眼),你所见的一定只是一片黑暗;既然你说“见暗就是见内身”,那么此时这个房间黑暗的空间,不就成了你的三焦六腑了吗?暗就是你见内,那么,所有暗处没有光线,就是你的内脏了?这样讲得通吗?当然讲不通了!“若不对者,云何成见”:如果不跟眼睛配对,怎么能讲作见呢?“不对”,指此暗境不对目前,也就是并非“在眼前”。此言,你若听了上面的话,而在这个时候否认说:这片暗境并非在我的眼前,而与我的眼根相对就是(“不对”)了,如果暗境不在眼前,不与眼相对,如是即“根尘不相对”,如果根尘不相对,如何能生眼识呢?而成就“看见某物”之事?


    义贯:“佛告阿难:汝当闭眼”而“见”到一片“暗”境“之时,此”片黑“暗”的“境界为”是“与”你的“眼”根正面相“对?为不”与你的“眼”根正面相“对?若”你说此暗境是“与”你的“眼”根正面相“对”,那么这个“暗”境应该是“在”你的“眼前”才对了,如果暗境在你的眼前,则应是在你身外才对了,“云何”又说这个暗境反“成”为你的“内”身呢?(因此,你的推论中说此暗境是在你的内身,这是不能成立的;也因此你的立论之“闭眼见暗是内对”,以及说是内对看自内身,也都是错的。)退一步说,“若”此暗境真的“成”为你的“内”身“者”,则设当你“居”在一间“暗室”之“中,”于此暗室当中,既“无日、月”之光,亦无“灯”光,所以只是一片黑暗,如此一来,因室中本来就一片黑暗,所以不论你是睁眼还是闭眼,你在此室中所见的,一定是一片漆黑,这么说来,“此室”在一片黑“暗中”的空间,难道“皆”变成“汝”内身之三“焦”六“腑”了吗?(显然不是这样,这个暗室的空间绝对不会变成你的内身的三焦六腑,因此可以证明你眼前所见的一片黑暗并不是你的内身,也因此你闭眼见暗并非是你所说的“内对”,所以说:“闭眼见暗的时候为内对见自内身”这个立论是错的。)


    再者,你此时“若”辩论说:暗境并“不对”目前“者”(暗境与眼非正面相对,)也就是说,暗境并不须要在目前,所以暗境不是在身外;如果说暗境并不在目前,也就是眼根与色尘不相对了,根尘既不相对,如何能生眼识呢?“云何”能“成”就眼睛“见”物之事呢?若不能成就见物之事,也就是无所见,既是无所见,又怎能说你看到了你的内身?因此可以证明:说“闭眼见到你的内身”这个立论是错的。


    诠论:阿难在此第四计(计心有开合以及能内外对),他所运用的推理,如果以现代的逻辑式子来表示,则比较能清楚阿难的意思,以及他所犯的错误在哪儿:


    设A为开眼,B为见明


    -A为闭眼,-B为见暗


    C为外对,-C为内对。


    1.若A则B(若开眼则见明)合称为AB就是(开眼见明)


    2.若-A则-B(若闭眼则见暗)合称为-AB(闭眼见暗)


    3.若AB=C(若开眼见明为外对)则-AB=-C(也就是闭眼见暗为内对)


    就是逻辑就是这样子。很简单,一看就懂。若依以上的横式推演来看,好像是可以成立的。这也就是上面诠论当中所说的西洋逻辑推论的缺陷:只顾一些没有生命的符号之推演排列,全不顾经验上的可能性之有无。如是一来,所作的推论,不论在形式上看来多么的天衣无缝,但在经验界上来验证,那只是一种毫不可能的妄想,或者是忽发奇想,虽然此奇想也能所谓“持之有据”或者是“言之成理”,乃至惊世骇俗,但因为是妄想故,到底是于修行无益乃至有害。(虽然于世俗间也许可能因此奇想或者是狂论,而名振一时,乃至所谓“成一家之言”,或者扬名立万——但是那一些是世俗人所求的,到底不是修行人之目的。)修行人的目的就是开大般若智慧,大解脱、大自在,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。是不是?这才是我们修行人的目的啊!要不然,大家都要追求快乐,那么,为什么到最后都是变成痛苦呢?是不是?


    今天的报导,说有一个空缆车的保全人员,怎么样?在网路上认识一个女朋友,而这个女朋友本身有男朋友,这个女朋友不告诉他,结果就花了他。。。怎么样?四十万,四十万喔!男的一见钟情,就一直付出。。。一见钟情,是不是?付出。结果这个女孩子就花了他四十万,结果后来人家离开了,要离开他了,这个男朋友去偷看她的日记,她写日记,去看她日记,哇!这个女孩子早就有男人了!是不是?早就有男人了。后来,怎么样?她要离开他,他就没有办法控制,因为花了四十万,连手都没有牵到,他受不了,就怎么样?拿刀子就砍了,结果死掉了,死掉了!所以说:这个。。。看来好像是在追求快乐,不幸的事情就会跟在后面来。是不是?世间人认为这个是快乐嘛,不幸的事情,就是跟着后边一直来。


    因此,我们要了解,佛弟子以法为乐,也就是说:以解脱为目的,追求这些虚幻不实在的东西也许让我们暂时得一点安慰、依靠;但是,终究是生灭无常,它会变化的,它会变化的。所以,女人如果对男人没有兴趣,最好不要花人家的钱,不然很快你就会死在嘉陵街跟民权路的交叉口(师笑),真的!我看那个新闻,喔!花了四十万,连手都没有牵到,恨,就砍人了,砍人了,去偷看她的日记。他这个涵养也是不好,像我这个人修养得最好了,真的!要出国的时候,人家寄东西给我:师父!这个东西放在您这里。我告诉你:摆着,出去的时候回来,我不可能会去碰到、去打开,绝对不会的!这个我对我的良心负责,这是人家的隐私,我管你里面是什么金条、项链,这跟我没有什么关系的。对不对?我从来没有好奇过说,把它打开看看,你看,我们这种修养多好!他去偷看人家的日记!所以,我告诉你:很多事情,不知道比知道还好。因此,女孩子你要稳住自己,不要说要花人家很多钱,手也不跟人家碰一下,你小心,很快你就人头落地了,真的!男人也是这样子。所以说:我们要了解,佛法还是最究竟、最解脱的心法。


    因此,世间追求快乐,其实,他的苦一定是在后面,所有的梦想,都有黑暗的一面,就像黛安娜,黛安娜跟查尔斯王子那时候,二、三十年前那个结婚,叫做世纪婚姻啊,就像童话故事里面的王子还有公主,你看,那个花多少钱,英国的王室,全世界的焦点瞩目啊!而今安在哉?《赤壁赋》里面:而今安在哉?你看,二个孩子都长大了,黛安娜不见了!只有她蜡像馆里面的蜡像,蜡像馆里面的蜡像。被记者这样追。。。被记者这样追,那个司机开得很快,据说开到一百五、一百六,速度开得很快。因为记者,那个狗仔在后面一直追。。。结果就擦撞,车祸!结果去急救的时候,那个医生还不知道她是黛安娜,那个医生还不知道她的身分呢!好!这么样一个漂亮的王妃,又嫁给英国的王子,这羡煞世界多少人!我告诉你:从佛法的角度来想,一点都不需要羡慕这个,因为它是生灭法的,一定会败坏的,不管你多老,你总是要提早觉悟。


    有一个女孩子,她年岁渐渐大了,像我这样一个年岁,五十多了,她觉得她的皱纹慢慢慢慢增加了,她去打什么?打玻尿酸,打一针喔,只有一针喔,玻尿酸一针打下去,回去死掉,Out!死掉!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?新闻报导都一直在推论:是巧合吗?还是命中注定的?人家都在打玻尿酸,是不是?人家都在打玻尿酸,连那个酸痛的也在打玻尿酸,我还想:这个玻尿酸,对我这个酸痛是不是有效?打那个美容的,一针就毙命了!世间人希望保持更长久的青春、不老,但是,她朝着一个根本不可能的方向;老了,内心接受就好嘛!你要抗拒这个老化,你怎么可能呢?没有办法的,它一定会来到,一定会无常,它是缘起法,是生灭无常法的。所以,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,因为我们依靠的东西,是生灭无常法,这一定会败坏的,所以,我们一直想要把它留住青春,青春不留白;没办法!所以,我们还是要告诉大家:修行还是比较重要;大悟还是比较重要,没有钱很辛苦,我告诉诸位:没有智慧是一辈子苦,生生世世都要受苦,没有法身慧命嘛!


    底下,其次,阿难在此第四计中所犯之过,主要在于上边所说的妄想(或者是忽发奇想),以英文而言,也就是说:“我有一个好主意”(I've got a good idea.),那就是,他说:心之“见”能“内外对”,此见解在世间人看来,可能很有“原创性”,但此原创性对修行乃至见道、证道来讲,不但无益,反而有害,所以,世间,他没有开悟,讲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。是不是?因为那是自心妄想分别,不依实相,不依正思惟、正知、正见故,故是与道相违,反成障道。所以世人常由于种种妄想分别,而沾沾自喜,甚至自以为是“高见”,然而对修行而言,不但不足以喜,反堪为忧。以此“内对”与“外对”的妄想为害太大,所以佛在此先破此见。而佛所用的立论、为根据于佛常开示的唯识根本道理:“根尘相对而生识”,其详兹如上“注释”以及“义贯”当中所述。


    回向(略)(未完)


楞严经 破妄识无处(七处征心)46


(在此感恩辛苦为视频编译成文字版的师兄!)


 184页,请合掌,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(3称)


    184页,经文:【“若离外见,内对所成,合眼见暗名为身中;开眼见明,何不见面?若不见面,内对不成;见面若成,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,何成在内?若在虚空,自非汝体,即应如来今见汝面,亦是汝身?汝眼已知,身合非觉。必汝执言:身眼两觉,应有二知——即汝一身,应成两佛。”】


    说:若离外见,内对所成,这个是二分法,不是向外看,就是向内看,但是,因为它是文言文,所以,看起来挺有学问的,但是,体会起来,从文字上看不太懂;但其实它很简单的。“若离外见,内对所成”:这是如来再重述阿难的立论。“离”,就是非。“外见”,就是外对所成之见,就是跟眼睛配对来解释。也就是说,眼向外看。这个是一般能接受的,也是佛陀所讲的,眼根攀缘色尘,而生眼识,所以,眼是向外看的。“内对所成”,是心眼向内看所成之见。这是阿难的看法。此言,依阿难你的说法,如果不是“向外看”所成之见,便是“向内看”所成之见。这又是凡夫二分法所造成的计着。


    所以,我们要修学佛道,要进入不二法门,不二法门。所以,因此,万法回归当下,也就是说:万法不离现前当下这一念,没有过去,没有现在,没有未来,诸法,它就是空,空就是性的展现。因此,我们要了解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色不异空,空不异色的道理是什么。色即是空,也就是所有的现象界都是本体界,所以叫做色即是空;空即是色,所有的本体界,绝对的本体界,也就是所有的现象界,现象界是空,本体界也是空。但是,本体界的空,它是可以显现般若智慧的,是可以显现般若智慧的。因此,什么是佛陀?佛陀就是彻底的否定自我;再一次的彻底的肯定自我。彻底的否定自我,就是缘起四大的色身,四大本空,五阴本来就无我。所以,佛陀先彻底的站在缘起的角度否定自我。再来,站在真心的角度,真心的角度,就是所谓如来藏性的角度,彻底的肯定自己,因为这个如来藏性是作得了主的;凡夫无明、烦恼,所以,他作不了主,这个心性作不了主;而佛陀彻底的否定以后,再一次的肯定,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佛。到最后,否定跟肯定,都只是语言的表相而已,那只是站在没有修证、没有证悟的人的角度,佛陀是这样善巧方便的讲。因此,我们要了解佛陀的心,从哪一个点、线、面,时空、因缘不一样,切入都可以见性。


    底下,“合眼见暗名为身中;开眼见明,何不见面?”:这也就是说:如果不是外见,像你阿难所讲的:内对所成,那么,合眼见暗,你阿难认为是见到身中,就是身内了。开眼见明,为什么不见到你的面呢?这个意思就是说:它有返观看回来的能力。这又是一个“让步”的句法。佛说,退一步而言,你所说的“合眼见暗的时候,称为是看到你内身中的脏腑”,纵使我们承认这是真的,那么我问你,当你开眼而见到一片光明的前景的时候,为何不能看到你自己的脸?因为眼睛有看回来的这个能力,它是内对所成嘛!是不是?


     “若不见面,内对不成”:如果你实在不能看见自己的脸,那么“心能内对而见物”这个立论便不能成立。“见面若成,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,何成在内?”:这里又是一个“让步”句法。“见面若成”,你能自己见到自己的面,这件事如果让它成立,姑且让它成立。也就是说,你若真能看到你自己的脸,那么你的能了知的这个心以及你的眼根,都会变成悬在虚空了。因为在虚空,(这样才有可能面对着你的脸,看到你的脸。)“何成在内”,如何能成在你身内之物呢?也就是说,既然你的心跟眼都变成在虚空当中跟你的脸相对,如何还能成为你身中的一部分之物呢?也就是你的心与眼就不是属于你身上所有的东西了!


    “若在虚空,自非汝体,即应如来今见汝面,亦是汝身?”:如果你的心跟眼都悬在外面的虚空当中,跟你的脸怎么样?相对的,自然就不是你的身体的一部分;因为它是悬在虚空嘛!这么样一来,如今如来是在你的面前,跟你的脸是相对的,而且如来也可以看到你的脸,难道如来也成为你悬在虚空当中的身体的一部分吗?意思就是说:你这样讲是没有道理的。 “汝眼已知,身合非觉”:这是继续上面所说的:“心在虚空”的假设。“知”,就是有知觉。“合”,就是应该。“非觉”,就是非有知觉。也就是说,如果你的心跟眼是在虚空当中,则当你看东西的时候,你的眼既然已经有了知觉了,你的身就不应再有所知觉,你的身就不应再有所觉知了。“必汝执言:身眼两觉”:“必”,就是假设说你一定。“两觉”,两者各有各的知觉。在外面的眼跟心有知觉,在你的身体也有知觉。此言,你若一定要坚持说:我的身和眼睛两者各有各的知觉。


    所以,“应有二知”:这是让步以后再进一步推论。“知”,就是能知之体。此言,“如果你的身和眼两者各有知觉”,那么这件事假若成立的话,那么,你一个人就应该拥有两个能知的体了。众所皆知,这是不可能的了,大家知道,能知之体是一个了。“能知之体”,在佛法中,就是心之义。这么一来,就变成阿难一个人有两个心了。“即汝一身,应成两佛”:再承上所说的,如果你真的有两个能知的体,就是(两个心),那么你虽只有一个身(但因为有两个心),那么,修行修行以后,咦?就变成两尊佛了,应能修成两尊佛。有这个道理吗?当然没有!所以,佛就一层一层的把它破除。


    义贯:佛言:如你所说,当你见物时“若离”,就是(若非)。若非向“外”所成之“见”,就是“内对所成”之见;你又说,“合眼”时所“见”到的“暗”境,你就“名”之“为”见到你“身中”的腑脏;佛说:我们姑且承认这是对的,如果姑且承认你是对的,如果这样是对,若如是者,则当你“开眼”而“见明”的时候,你为“何不”能自“见”你的颜“面”呢?因为眼睛会返过来看到你自己的内身;当然,眼睛一睁开,就一定会看到你自己的脸了。你“若”实在“不”能自“见”己“面”,则说心能“内对”而见,便“不”能“成”立;


    再退一步说,如果能自“见”己“面”的事“若”能“成”立,则你“此”能“了知”的“心及与眼根乃”必须离开你的身体,悬“在虚空”当中,而与你的脸相对;心与眼既然在虚空当中,即非你身体的一部分,如“何”还能“成”为“在”你身“内”之物呢?又,心与眼“若”是悬“在虚空”当中,“自”然“非”在“汝”身“体”上,那么,“即应如来今”既能“见汝”之“面”,又在你身体外,那么说来,因此如来“亦”成为“是汝”悬在虚空中的“身”体的一部分了,然而显然如来之身并不是阿难你的身体的一部分,因此你阿难并不能自见己面;既然不能自见己面,因此你的心眼便不能内对而见,也就是往内看,根本没有这种功夫,大家都知道,眼是往外看的,所以,你的内对而成见,是不能成立的。所以说“心眼能内对而见”是不能成立的。


    又,再退一步而言,如果你的心跟眼真的在虚空当中,则“汝”处在虚空当中的“眼已”经自己有“知”觉了,那么你的“身”体“合非”;合非就是(应非),那么你的身体应非有知“觉。必汝”坚“执言”说:我的“身”与“眼两”者各有各的知“觉”,并不是只有一个能知觉;如果承认这是对的,如是则一人“应有二”能“知”之体,既有二能知之体,便有两个心,你既有两个心,“即汝”现前,“一身”将来“应”能“成”为“两”尊“佛”;但这显然是不对的,你一身并不能成为两佛,所以,说你一身有两个觉知的体,就是(两个心)是不能成立的;你既只有一心,但只能有一个能觉体,便只能有一个能觉体,是故,你的心若离身体而处在虚空当中,与你的脸相对,则你的身中便没有心,因为觉知是一个嘛!身既然无心,便应无知觉,因此当悬在身外的心跟眼见到外物的时候,你的身也应当无知觉。然而事实不然,实是:心见身觉;心能看到,身也能觉。是不是?所以,心见身觉;是故心与眼非在体外,悬在虚空,而能内对且自见己面——是故“内对”的理论是不能成立的。


    诠论:在此段中依佛所说,可见阿难论证的错误在于:一、“若离外见,内对所成”(也就是,阿难的意思是说:当他看东西的时候,若不外对,就是内对),众所周知,眼睛是往外看,才成为眼见的。所以没有“往外看”的时候,就是在“往内看”,这种说法很武断,而且又是入了二分法的窠臼。这个念窠臼kē jiù,窠臼就是沿袭以前的旧制,不能别出新裁,以前的陷阱叫做窠臼。而且又是入了二分法的旧有的陷阱。


    再者,眼能对外看,并不表示“眼能对内看”也是成立的,但是阿难就武断地依逻辑推论而说眼能“内对而看”。但是请注意,阿难所主张的眼能内对而看,是有条件的,那么条件就是:眼睛必须闭起来,才能内对而看。这个假设条件也是很武断,因为并没有足够的凭据能证明这个假说能成立。因此佛就针对这一点来攻破:如果心眼真有内对而视的功能,它不应是闭起眼来的时候才能内对而视,而当眼开的时候也应该能够内对而视:就是看回来的能力,不管闭眼、开眼,都有看回来的能力。而事实上,“见”这一件事情,在唯识学上称为“眼根与色尘相接——相接就是(相对、相触)——而生眼识”,这是众所周知,以唯识学、佛的开示,都是这样子的。因此才能了别外色;再者,依唯识学,依四缘生眼识:我们要注意,眼识九缘生,他后面都省略了,第六意识、第七意识、第八意识种子依,都暂时省略了。眼睛、还有外面的色尘;空就是距离;明就是光线。


    这眼识的产生,就是让你很容易了解,眼根、色尘、距离、光线,眼就是眼根;色就是外色(外物);空为空间、距离,也就是有效距离,不能太远,太远看不到;也不能太近,太近也看不到,我们不可能说看报纸用这样看(师将书本贴近脸以示在看书),没有距离不行!是不是?太远,报纸拿得很远,也看不到,所以,在有效的距离范围内。如前所说;明为光明,也就是日、月、灯等光明。这四种,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条件,都无法令眼识生起,因此就不能“成见”。如果心眼真有内对而视的功能,它不应是闭起眼来的时候才能内对而视,而当眼开的时候也应该能够内对而视:就是看回来的能力,不管闭眼、开眼,都有看回来的能力。话说回来,佛在此就质问阿难:因为你既然说心与眼能内对而视,且说你闭眼而内对所见之暗境,就是看到了你身中的内脏(“合眼见暗,名为身中”),那么,当你开眼见明的时候,为何不能看到你自己的脸?


    因此,如前面所分析的,心眼既有内对而视的功能,则应不论开眼、闭眼,因为都一样嘛,闭眼能看回来,开眼当然也看得回来嘛!皆能“内对而视”;不能说只有在闭眼的时候才能内对而视。如果你承认开眼的时候也能内对而视,那就应该能看到自己的脸。你若说开眼时虽内对而视,但并不能见到自己的脸。那我再问你,既然开眼时内对而视,并不能看到自己的脸,那么,开眼内对而视时,到底能看到甚么呢?开眼既然没有办法看回来,闭眼,你看到什么?你如答说:甚么都看不到(的确!)的确什么都看不到,哪一个人眼睛闭上,可以看到五脏六腑的?当然什么都看不到啊!那么既然“开眼内对而视”甚么都看不到(不只是不能看到自己的脸),就等于没有“开眼内对而视”这件事情了,也就是说“开眼内对而视”是子虚乌有的事,是不能成立的。既然开眼时不能内对而有所视,闭眼的时候更加不能内对而视(闭眼时本即无所视,更何况是内对而视身中!)——因此,所谓“内对而视”者,不管开眼也罢、闭眼也罢,都不能成立。因为白话文很简单,我们就浏览一下,强化大家对《楞严经》的印象,更容易理解。以上是破“内对”的妄想。


    接下来的经文即如来又再一次的“纵”:姑且承认“内对”可以成立,则看会有甚么后果产生:其后果则愈来愈荒谬——因为“内对”的理论本身就是荒谬的,如果这样荒谬的理论成为事实,则无怪乎天下大乱:变成一个人有两个心,一个人能修成两尊佛!附及,世间邪说之乱天下,令众生颠倒,大类如是,大概都是如此。所以,修学佛道,很重要的就是正知、正见、正思惟、正念、正定、正精进、正智、正解脱,一点都不能歪,这么样说来,亲近善知识就显得特别重要,因为心法不在语言、不在文字、不在观念,就必须要靠善知识才有办法;要不然,经典抱一堆回去,你自己看,体悟会错,这样自己看又看不来。所以说如来出现世间,主要是要破除世间邪恶的知见、颠倒妄想,所以,不能把佛法当作学术来研究,这跟了生死是不相干的;把佛法当作学术来研究,最多只能造就几个学者,不能成就祖师的。


    我们今天是要内心起大般若智慧,打破无明烦恼,是要究竟解脱,而不是在语言、文字里面游戏、观念里面游戏。因此,我们不能把佛法当作学术来探讨、来研究,要真正的契入如来的不生不灭的藏性,如来藏性,也就是每一个人都存在的。换句话说:佛教本身实在不是一个宗教,不是一种宗教,佛教最重要的,是叫大家认识你自己,认识你自己这一颗心,为什么?因为你就是佛,彻底解决烦恼、无明;我们的心没有牵挂,就是佛!所以,说佛教是一种宗教,实在是一种方便,佛教它是一种觉性的教育,“佛”就是觉悟,“佛教”,觉性的教育叫做“佛教”。


    什么叫做宗教呢?宗教就是立一个教主,还有一些教义,让这些教徒来膜拜、来崇拜,不管讲得对、错,都这样崇拜他,这叫做一种宗教。像台湾很多拜神的,这个可以称为一种宗教,就是我信仰什么玉皇大帝啊、城隍爷啊,就是一直拜啊、一直求啊:城隍爷保佑我啊;玉皇大帝保佑我啊;或者是上帝保佑我啊!那么,有人质疑说:那你们佛教不是求阿弥陀佛、观世音菩萨加被吗?注意!那是增上缘的部分,增上缘;我们重要的是亲因缘,也就是开采每一个人本具足的般若智慧。为什么?《阿含经》就讲得很清楚了,说:自依止,法依止,莫异依止。这一句话用现在的语言来讲,直接了当的意思就是说:这个世间,没有任何一种东西可以依靠的,女人,你千万不要说哪一个男人可以依靠,那是骗人的;男人也不要说哪一个女人可以依靠,那也是骗人的,可以给你作一个增上缘,是可以的。自依止,法依止,莫异依止,这个世间,是哪一种东西靠得住的呢?


     自依止就是:要靠你自己的般若智慧,了悟缘起如幻的道理,你自己不放下,佛在你前面都没有用的!所以,禅宗有一句话,说:自己不解脱,千佛出世,亦难救拔,自己内心里面不解脱,千佛出世都救不了你。用直接了当的意思就是说:你自己放不下,任何人在你旁边说什么好听的话,都没有用!自依止。法依止,法依止就是:我们必须依据佛陀所讲的正法、正知正见,彻底的摧毁无明烦恼,叫做法依止,依法;莫异依止,千万不要依靠其他的东西,千万不可以依靠任何的东西。所以,我们要知道,世界上最可靠的,就是自己的般若智慧,当我们照见五蕴皆空的时候,我们的般若智慧现前,内心进入无诤,了解再好的男女朋友、再好的夫妻,都没有办法代替你死亡。


    所以,我告诉你:你真正的爱他,就要让他解脱,叫做真正的爱他。丈夫对老婆说:我爱你!I love you !很简单,但是,你真的爱她,要让她解脱;要让她开智慧;要让她自己心性作得了主,你是真的爱她。如果二个相处在一起,愈束缚、愈无明、愈烦恼,那你不是真正的爱她,那就世间的绳子就捆得愈紧,愈紧!所以,自依止,法依止,莫异依止,就是不可以依靠任何的东西,讲现实一点的意思就是:全世界的人都不可靠,最可靠的就是我们自己的智慧,也就是佛性起作用,佛性起作用。底下,所以,如来出现世间,主要是破除世间邪恶知见、颠倒妄想,导众生入正知、正见、正思惟、正念正智、正解脱。这个才是真正的爱众生。


    经文:【“是故应知:汝言‘见暗名见内’者,无有是处。”】  义贯:“是故应知:汝言”闭眼而“见”一片“暗”境之时,“名”为内对而“见”自“内”身“者,无有是处。”不能成立。


    诠论: 192页,在本经当中,如来的论证(甚至阿难的论证也是一样),常常只提出证据,而其结论却没有明白说出来,读者必须自己把它加进去,语义才能通顺明白。例如此段当中:“开眼见明,何不见面?”,接下来应是结论:“而实不能见面”。但是,这一句省掉了。然后才接下面的经文:“若不见面,内对不成”。又如下面经文:“见面若成,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,何成在内?”下面应当接下去讲:“然心跟眼实实在在在身内,不在虚空,所以实在是不能见到你自己的脸。”


     再者,下面的经文:“汝眼已知,身合非觉”,应该接下去说:“然实眼有知,身能觉,所以证心与眼不在身外,亦非两者各有知觉。”又,最后,“即汝一身,应成两佛”,应接:“然汝一身实不能成为两佛,是故汝非有二能知之体(非有二心),是故汝言‘身眼两觉’不能成立。”像上面所举的,都是经文论辩之中所省略的,读者如果要令论证之脉络明朗贯串,必须写笔记,用自己的话把它加进去,才于经义容易明白,除此之外,许多的转折语气,也是要自己作笔记时加进去。所以,这又是增加参研楞严法门的一道困难处。所以,因此,师父为什么要采取这一本成观法师的《楞严经义贯》?因为他这一本写得很详细,而且把它转化成白话,又可以利益更多的众生,因为文言文有些人看不来,那么,至少白话文还有更进一步的机会。也许这是因为本经是给大根器的人悟修如来密因的,所以才如是言简意赅。


    第5.破计心随和合处而有。也就是(无有定处)。经文:【阿难言:“我尝闻佛开示四众:‘由心生故,种种法生;由法生故,种种心生。’我今思惟:即思惟体,实我心性。随所合处,心则随有,亦非内、外、中间三处。”】这由心生故,种种法生,就是种子起现行;由法生故,种种心生,就是现行熏种子,都不能离开第八意识。“尝”:就是曾经。“四众”:如来的弟子有出家男女二众(比丘、比丘尼)、在家男女二众(优婆塞、优婆夷),合称如来四众弟子。


     “由心生故,种种法生”:这是指“有因必有果”,着重于心因,强调心中善恶之本因;如果心中善,则能令种种善法生起,断惑证真,乃至证涅槃、得菩提。如果心中恶,则能令种种恶法生起,乃至令人造作五逆十恶、堕三涂八难,三界轮转不息等恶法,就看你亲近到什么人?亲近到恶知见的时候,就会发生这种事情,把自己的父母杀掉,吸毒、赌博,都会把自己逼上死路!男众、女众,这二种事情千万不能碰到,也就是毒品,还有赌博。赌博多可怕呢?好!有一个学佛的,习气没有改,女众喔,就赌博。赌了以后,回到家跟先生吵架,先生所有的财产全部被她赌完了,赌完了以后,她就向佛弟子到处借钱,借钱就开始说谎,没有一次不说谎,因为讲真的,人家不会借她,所以,一定要骗说:我爸爸生病了;或者是:我儿子开刀;或者是说:我现在快死掉了!银行要催这个账目了,要不然,我的房子会被查封了!就讲得很可怜;人家钱一次借她、二次借她,后来都没有回来,后来去查,都是讲谎话,她被债务所逼迫了,然后,人家黑道的要来找她老公谈,她老公:你就让她死啊,死了,我反而比较轻松!她老公跟我讲:无奈啊,无可奈何啦,恶妻逆子,无法可治!那种心灰意冷、寒心,就是说对老婆绝望,不知道要讲什么了,他不知道要讲什么!然后,去外面跟男人有了身孕,没办法了,也不敢跟老公讲了!就自己震动,真的流产,流产了!她老公整年都没有碰她,怎么会有小朋友呢?是不是?所以,只要一赌下去,你看,她还是有学佛的!


     依此推论,你可想而知;不是每一个人都这样,依此推论,那个没有学佛的,那个有多可怕!整个生命观、价值观扭曲的时候;所以,我告诉你:赌博,一债务逼疯的时候,没有什么叫做礼义廉耻的;人一吸毒下去的时候,没有什么叫做礼义廉耻、忠孝、仁爱、信义、和平,没有这个观念,完全没有!就是这样子,就是这样子。因此,我们真的是感触良多。因此,我们既然学佛,男众也好、女众也好,这二种东西都完全不能碰,第一个就是毒品;第二个就是赌博,一碰就会一直说谎,因为不讲谎话活不下去,没有钱啊!是不是?所以,我告诉你:这个恶,只要你的知见,还有你的环境,你亲近的是善知识还是恶知识?你的环境是什么?环境,大家都是赌博的,(未完)





文章转自  梵音视频  2019-06-17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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